出境加工興起,中港物流公司可以運輸嗎?
日期:2018-05-24 08:29:38 瀏覽:522
問:我們這屬于出境加工貨物,和一般貿易的來料加工不同,你們可否幫我們報關、物流到香港呢?
答:錦路通物流作為中港物流行業(yè)的品牌運輸公司,不論是何種報關方式,都是可以集提貨、運輸、報關清關、派送一站式中港物流運輸的。
我們知道,傳統加工貿易方式是外商把原材料送到國內工廠,按照外商要求生產出成品,然后再按期交貨,送到國外市場去銷售。這種“兩頭在外、中間在內”的貿易模式,一般只能掙到微薄的加工費。
而“出境加工”正好相反。其特點是“兩頭在內、中間在外”,是我國境內企業(yè)因生產所需,將全部或部分原材料、零部件、包裝物料等提供給境外生產企業(yè),借助境外勞動力開展加工或裝配后,再將制成品復運進境。
一、簡單點說,出境加工的模式可以概括為:
1、原材料運到境外
2、雇用“洋工廠”代工
3、制成的成品運回境內
二、出境加工經常會被問到以下問題:
問:企業(yè)開展出境加工業(yè)務,需要滿足的條件是?
1、信用等級為一般認證及以上企業(yè);
2、出境加工業(yè)務不涉及國家禁止、限制進出境貨物;
3、出境加工業(yè)務不涉及國家應征出口關稅貨物。
滿足上述條件的企業(yè),可向企業(yè)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出境加工有關手續(xù)。
問:出境加工的賬冊的核銷方式是怎樣的?
出境加工賬冊采取企業(yè)自主核報、自動核銷模式,企業(yè)應于出境加工賬冊核銷期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主管海關核報出境加工賬冊。
對逾期不向海關核報的出境加工賬冊,海關可通過電子公告牌等方式聯系企業(yè)進行催核。催核后仍不核報的,海關可直接對賬冊進行核銷。
對賬冊不平衡等異常情況,企業(yè)應作出說明并按具體情況辦結相應海關手續(xù)后予以核銷;需要刪改報關單的,企業(yè)應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和撤銷管理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220號)辦理。